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安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吉府办发〔2021〕13号)和《关于印发<吉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九个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市科发〔2022〕5号)等规定,在基层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同意组建2023年吉安市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星创天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
希望各平台载体依托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平台载体组建及运行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3年吉安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名单
2.2023年吉安市星创天地名单
3.2023年吉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
4.2023年吉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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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