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省直有关单位,南昌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科发社字〔2020〕181号)的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编制了2021年度江西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企业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限额推荐要求: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统筹把关,在征求市(县、区)发改委(经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后在系统上统一审核,在线盖章。每个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有关单位、南昌高新区限推荐3项,省直管县(市)限推荐1项。超出限额数量推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1年2月9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7时。
2.推荐单位(含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7时。
(三)项目受理咨询
江西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原省知识产权大楼9楼)。
联 系人:谢一虹、艾金根
电话: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业务咨询电话
蒋浩,电话:0791-86253830
(五)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电子印章事项咨询: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172195919。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855271960。
附件:1.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2.2021年度江西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企业申报指南
江西省科技厅
2021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一经受理,项目类别不予调整。
步骤1: | 申报单位用户注册 | |
步骤2: | 申报单位设置盖章方式 | |
步骤3: | 申报单位签订诚信承诺 | |
步骤4: | 申报单位添加本单位申报人 | |
步骤5: | 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 | |
步骤6: | 申报人向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 | |
步骤7: | 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请书、在线盖章 | |
步骤8: | 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请书、在线盖章 | |
步骤9: | 省 | 推荐单位审核项目申请书、在线盖章(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为同一单位的,由步骤8直接到步骤10) |
步骤10: | 项目受理中心受理项目 |
附件2
2021年度江西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
企业申报指南
2021年度江西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企业围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于加快构建我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资源高效配置、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为培育国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做好储备。
一、申报对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组织方式: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组织遴选。每个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有关单位、南昌高新区限报3项,省直管县(市)限报1项。
三、支持重点:从事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的企业。重点支持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明确的产业领域。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高度重视。企业有明确的工作计划、目标、制度及实施方案,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配套服务完善。
2.具有良好基础条件。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在绿色产业、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有较强的科研人才团队和自主创新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①各项经济指标、经营管理、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社会效益以及能耗指标、水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②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监测设备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排污口规范化,所有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③有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和资源利用台账。新扩改建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完备。三年内无重复环保信访,无环境污染事故,无因环境违法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五、立项程序及支持方式:
1.立项程序:按照指南要求从网上申报,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后,提出推荐建议,报厅务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确定创新企业培育名单。
2.支持方式:培育期为三年,三年后进行绩效评价,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对考评为“合格”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并继续享受培育企业的优惠政策;考评为“不合格”的企业将终止培育。
江西省科技厅办公室2021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