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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公开竞争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15:51:22  来源:

?井开区经科局,吉安高新区,井冈山农科园,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9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公开竞争类)》予以下达,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9月24日        

2019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批,公开竞争类)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吉安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吉办发〔2019〕3号)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含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编制大纲>的通知》(吉办发〔2019〕119号 )等有关要求,特制定“2019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第一批,公开竞争类项目。

重大科技专项

    (一)支持方向:围绕《吉安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中“三大创新工程”支持的方向和领域,加强重大科技研发,聚焦重点性技术突破,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二)项目类型及支持强度:共支持五类30个项目,100-130万元/项,其中市本级财政支持50-80万元/项,县级(受益)财政配套50万元/项。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无偿支持额度为1800万元,县级(受益)财政配套支持1500万元。主要包括:

    1.自主研发类,支持8项。

    2.协同创新类,支持10项。

    3.合作研发类,支持4项。

    4.产业技术提升类,支持4项以上。

    5.科技奖转化应用类,支持2项以上。

    (三)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重点科研院所,我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

    2.本单位2018年度研发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2018年1月及以后新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不限本条件)。

    3.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财政资金支持强度,自筹不少于同等数额的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研发投入。

    4.每个单位允许选择申报上述5类中不超过2个项目,但如同时入闱可获支持其中1项。

    5.本单位2018年1月以来出现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申报;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的,不得申报;本单位之前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已到期但未完成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相同项目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除上述条件,五类项目还须分别响应如下条件:

    自主研发类:1.重点支持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和已组建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8〕19号《关于印发<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的通知》)申报。2.研发项目有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技术经济可行性较优。3.通过项目的实施,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在本行业、本领域抢占了技术制高点,并实现1项以上可转化的技术成果。

    协同创新类:1.重点支持“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的项目申报。由市内龙头企业牵头,优势关联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等参与,参与协同单位2家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等。2.申报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3.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在本行业关键核心领域抢占技术制高点,并实现1项以上可转化的技术成果。

    合作研发类:1.重点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与省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合作双方必须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协议内容具体明晰,合作内容涵盖产学研用。2.优先支持合作方为国内大院大所、“双一流”重点院校以及与我市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的高校、院所。3.合作团队具有较好的研究平台,含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优先支持获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各类人才团队计划和获批国家、省级各类人才计划的项目申报。4.合作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并实现1项以上可转化的技术成果。

    产业技术提升类:1.重点支持现有产业技术研发成果的核心技术提升、配套完善和转型升级,加速实现产业化。2.优先支持产业带动作用大、项目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优先支持近5年来获批省级重点新产品(含省级新产品)的应用推广。3.项目实施后能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并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财税贡献。

    科技奖转化应用类:1.重点支持近5年来获批科技奖省奖和市二等奖以上等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2.申报单位一般应为企业,且须经营状况良好;3.项目实施后能加速产业化进程,并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财税贡献。

重点科技计划

    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一)井冈山农高区建设。

    1.园区研发平台建设。(定向择优,第二批指南发布)。

    2.园区合作研发项目。(公开竞争)

    申报条件:1.重点支持井冈山农科园内企事业单位与入驻园区的省级以上高校、院所合作开展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的项目。2.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财政资金的支持强度,自筹不少于同等数额的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研发投入。

支持强度:不超过4项,10-20万元/项,计60万元。

    (二)国家级平台培育。(定向择优,第二批指南发布)

    (三)园区科创(研发)中心建设。(定向择优,第二批指南发布)

    (四)市级重点科研院所建设。(定向择优,第二批指南发布)

    (五)市级平台载体奖补。(奖补类,第二批指南发布)

    二、科技企业培育与成果转化项目

    (一)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奖补。(奖补类,第二批指南发布)

    (二)省级重点新产品奖补。(奖补类,第二批指南发布)

    (三)科技奖培育。(公开竞争)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或产业化推广能力、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良好信用的企事业单位。2.培育项目的成果或部分成果内容进行了省级成果登记,具备申报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科技奖的条件和潜力。3.申报时提交科技奖后备项目培育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支持强度:竞争优选8个左右项目予以支持。5-10万元/项,计50万元;

    (四)5G和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及应用。(公开竞争)

    申报条件:1.重点支持推动5G和03专项成果在工业、农业、市政、交通、教育、医疗、旅游和消防等方面的应用示范,提升重点领域数字化水平。 2.优先支持“红色VR”智慧文旅、“智能工厂”、“赣农云”智慧农林和“智赣119”智慧消防等应用示范,努力打造全省03专项应用示范样板工程。3.支持申报企业与市电信、移动、联通联合申报。4.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财政资金的支持强度,自筹不少于同等数额的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研发投入。

支持强度:支持5个,15-30万元/个,共计100万元。

    (五)科技特派团示范项目奖补(奖补类,第二批指南发布)

    三、重点科技研发项目

    (一)支持方向:围绕《吉安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中“三大创新工程”确定的支持方向,聚焦先进技术的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实现普遍性技术提升。

    (二)项目类别:共分为技术创新引导、科技合作、科技入园及其它3个类别。

    (三)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重点科研院所,我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

    2.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财政资金支持强度,自筹不少于同等数额的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研发投入。

    3.每个单位只允许选择申报1个项目(不含科技入园)。

    4.申报单位上年度的研发投入(规上企业可在附件中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表号L506,可到所属县市区统计局打印,非规上企业可提供企业研发投入辅助账)作为项目评审参考,农业及社发类项目对研发投入不作要求。

    5.本单位2018年1月以来出现污染、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申报;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的,不得申报;本单位之前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已到期但未完成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相同项目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除上述条件,申报项目还须分别响应如下条件:

    技术创新引导类(公开竞争):1.申报项目必须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报书中必须要有明确的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等考核目标,并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实施性、市场前景及产业化影响进行阐述。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本单位在职的学术带头人。3.申报材料必须重点体现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技术研究路线的可行性、预期的经济技术指标等。4.优先支持已获批科技型企业的项目申报。

    支持强度:共支持25项,其中工业类不少于15项,农业(含食品工业)、生物医药、社会事业等其他类别不超过10项;10-30万元/项,共计500万元。

    科技合作类(公开竞争):1.申报单位必须与合作机构签署了有关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优先支持与我市签订有科技合作协议的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的合作项目。3.合作团队有较强的技术优势,相关研究成果获本领域专家的认可,在国内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有项目研究所需要的主要仪器、设备。

    支持强度:共支持5项,10-30万元/项,共计100万元。

    科技入园及其他类:(定向择优,第二批指南发布)

    四、科技创新基础研究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共分为管理科学(重大课题研究)、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科技人才库(含专家库)建设、城乡社区科技推广和科普示范等4类(均为定向择优,第二批指南发布)。

附:

项目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组织方式

    2019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参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除后补助类的奖补项目外,均遵循竞争性分配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争或定向择优的形式遴选产生。

奖补类项目主要是对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配套和获批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依据相关政策实施奖补。

二、申报工作流程

    1.发布信息。通过市政府OA办公系统和市科技局网站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发布申报指南。其中:第一批指南在2019年9月25日前发布,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第二批指南在10月10日前发布,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项目申报书》等有关申报资料请自行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2.项目受理。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同时提供《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项目必填信息》的内容,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程序受理。其中:第一批项目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30日;第二批项目受理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

    (1)申报单位属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需先经主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2)申报单位注册地为井开区、吉安高新区、井冈山农科园和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先经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3)申报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装订后,按重大科技专项一式5份,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一式3份进行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初审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情况,集中时间组织专家开展初审或形式审查。

    4.组织开展竞争性评审。采取专家实地考察与专家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竞争性评审,并由专家评审小组按不超过各类应选项目130%的比例提出拟入闱项目名单。

    5.审核确定入闱项目。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统筹考虑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市科技局会议研究,提出入闱项目(含列为下一年度的储备项目)。经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科技局按程序组织公示,并下达科技计划项目批复。

    6.资金拨付。从今年起,对列入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平台培育、园区科创(研发)中心建设、市级重点科研院所建设的,相关县(市、区)及受益财政必须按每个项目50万元予以配套,原则上必须配套资金到位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才进行拨付。  

三、申报相关要求

    1.公开竞争类项目个数不做限报要求,鼓励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依据申报指南积极申报。

    2.所有申报批准的项目,必须在项目计划文件批复下达1个月内,由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书。

    3.市、县(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审查和受理工作,杜绝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