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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14:40:05  来源:

各党支部: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吉直党字〔20194号)要求,现就我局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

  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努力打造成为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示范区,在践行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的进程中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江南望郡金庐陵的美好画卷。

  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基本要求。高质量开好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于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支部要将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准确把握主题内涵,突出重点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扎实做好以下重点环节工作: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认真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章和党内规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对党支部工作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退休党员,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还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

  3.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发展党员政治标准和程序步骤,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还要按照《中共吉安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20号)要求,突出查摆在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问题,并在会上作出专门说明。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应报告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以及兑现承诺情况,并结合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要注意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6.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在参加下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应报告整改承诺落实情况。

  三、切实加强督查指导

  各党支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但要认真记录会议情况和每位同志发言要点,会后如实及时向党总支报告会议情况和整改承诺措施。要关注和应对网络舆情,对发现的网上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等行为要及时处置。要加强督查了解,党总支将对5个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督查。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9320日前完成。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于2019325日前报局党总支处(邮箱:475844848@qq.com